任职要求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备引才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引才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拔尖人才(A2)、骨干人才(B1和B2)和优秀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所学专业或从事专业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等需要,不受引才岗位学科专业限制,常年开展引进,学校择优遴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福利待遇
1. 引进人才全面享受国家、四川省和学校相关计划(项目)配套支持优惠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依托学校申报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人才项目,申领天府英才卡、特约医疗证等,享受政务、金融、安居、医疗、交通等方面具体服务,既包括购房支持、特约医疗等关键大事,也包括绿色通道、机场优先安检、免费公交地铁、免门票参观旅游等暖心小事。
2. 学校优先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国家、地方及行业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3. 学校大力支持各类引进人才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或加入高水平教学或科研团队。
4. 引进入才在聘期内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聘任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也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5. 引进人才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增列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6. 引进人才子女可入托成都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就读成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和中学;若有就读成华区其他学校需求的,由成华区予以分类分层统筹协调安排。
7.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房,引进人才可按学校规定申请租住。
三、聘期工作任务与薪酬待遇
(一)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和拔尖人才(A2)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学校审定后确定聘期工作任务、考核要求、薪酬及配套待遇与发放方式等。
(二)骨干人才(B1和B2)、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和C2)和青年人才(D)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执行相应年薪,工作任务按照聘期(3年)设定,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在两个聘期(6年)内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