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其他条件;
5. 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4月以后出生);
6. 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8. 岗位条件:
1. 领军人才: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的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或经论证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2. 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带领或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国家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泰山学者工程”入选者或经论证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3. 拔尖人才:已在本学科领域研究方向上取得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学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省部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经论证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
4. 优秀博士:在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学术研究水平,具备讲授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能力。
9.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金融学、数学、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系统科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是纳入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正式职工。
2. 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根据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学术水平等提供安家费、科研经费等。符合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3. 优秀博士待遇,学校按照国家、山东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特别优秀者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