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一)杰出人才
招聘要求:
1. 原则上未满65周岁。
2. 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学术声望和影响,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际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 (二)领军人才
招聘要求:
1. 领军人才分领军人才(一类)和领军人才(二类),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及以下;
2.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有优秀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3. (三)拔尖人才
招聘要求:
1. 拔尖人才分拔尖人才(一类)和拔尖人才(二类),自然科学类原则上未满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人文社科类原则上未满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5周岁);
2. 自然科学类需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人文社科类鼓励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带领某学科领域或学术方向取得全国领先水平潜力。
4. (四)优秀青年人才
招聘要求:
1. 原则上未满35周岁;
2. 自然科学类需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人文社科类鼓励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有突出的发展势头和成长潜力。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
■“紫荆博士后A”年薪33万元(税前)、“紫荆博士后B”年薪28万元(税前)、“紫荆博士后C”年薪23万元(税前),按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
■在站工作期间实行“2 + X”全额资助模式(X≤4年),首聘期为2年,“X”由博士后与合作导师及学院商议。首聘期考核优秀的,“X”续聘期间可以晋升博士后等级。
2. 科研支持:
鼓励申请国家、广东省各类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人才计划入选者在项目资助期间待遇更优。
3. 职称评审:
在聘期内可按照规定申请参加职称认定及评审。职称评审中对博士后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4. 户口迁移及子女入学:
博士后可根据需要落户学校集体户,子女可入读学校的附属小学、幼儿园。
5. 学院待遇:
各学院、合作导师可另外提供科研经费、业绩绩效奖励等。
6. 职业发展:
对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出站博士后,可予以优先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