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面向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单位招聘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或科研院所优秀博士(后)、高校或科研院所优秀硕士研究生及行业企业具有较强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基本条件如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 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教育背景;
4.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 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6.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福利待遇:
1. 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及薪酬待遇
学科领军人才:包括两院院士,CJ学者、杰出青年基金、国家特支计划、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得者、海外著名大学教授及与上述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安家费面议。
学科带头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安家费40 - 50万元,科研启动金社科类15 - 20万元、理工类20 - 30万元,年薪30 - 40万元。
学术新锐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安家费30 - 40万元,科研启动金社科类10 - 15万元、理工类15 - 20万元,年薪20 - 30万元。
学术骨干人才A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省级及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高级技师),安家费20 - 35万元,科研启动金5 - 10万元(或10 - 15万元),年薪15 - 20万元。
学术骨干人才B类:具有博士学位,安家费15 - 35万元。
2. 其他待遇
配套住房:按人才类别,配套三室一厅、二室一厅或一室一厅生活居住用房一套。
职称聘任:引进的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入职即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配偶工作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配偶,若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所需,经本人申请,在学校编制内予以优先安排工作。学校尽最大努力协助解决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