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 遵纪守法,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素质;
4. 具有优秀的研究成果,能够反映出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或学术创新潜力;
5. 具有相关学科背景(见下表),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相关领域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6. 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符合北京市接收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的择优解决北京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我校留服落户相关要求,且未经派遣;工作调动人员原则上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福利待遇
关于北京林业大学教师岗位的落户政策、薪酬等待遇问题将根据国家及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