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五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具有二级学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应聘学科带头人岗位的人员应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引领性与创新性构想,在2 - 3年内能组织力量带领团队在本学科领域形成特色研究方向和重要成果,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6、应聘者聘期内须全职在校工作。
福利待遇:
1、学校根据受聘者的学术水平、综合能力等,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相应待遇标准,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
2、学校为受聘者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科研支持条件和生活保障。武汉市区无住房者,聘期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一套或按2000元/月标准提供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