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或人事档案在京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3.满足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4.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内(原则上应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内(原则上应为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等学校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依据招聘年度计划和岗位需求,综合考虑招聘人员相关手续办理进度等要求,博士应届毕业生相关手续办理限定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硕士应届毕业生相关手续办理限定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可适当延长。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7.数学、物理及相关交叉学科(量子信息与量子计算、凝聚态物理、量子物理、计算物理等)研究经历者优先;
8.在数学、物理及相关交叉学科具有代表性高水平研究成果者优先;
9.具有1年及以上国(境)外知名院校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10.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0701 - 数学;0702 - 物理学
福利待遇:
1.聘用至教学科研岗位的应聘人员入职后按照“预聘 - 长聘制”管理。应聘人员已取得成果达到学校相应岗位业绩条件要求的,入职后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及岗位任务目标书,按照所聘岗位可兑现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待遇。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达到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科研业绩条件的,可预聘至正高级岗位。聘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应聘教师达到规定业绩要求则转为长聘,纳入相应专业技术系列管理;若未达到全部条件要求,则终止合同不再续聘。
2.学术水平和能力特别优秀、业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进人员可申报参加学校人才计划,学校向入选者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资金,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能力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辅导;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工作开展需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辅导和学术交流活动,提供科研仪器设备条件和科研场地空间支持;向入选者提供住房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