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翻译学(英语)、英语语言文学
福利待遇:
(一)受聘的博士人员需与学校签订博士服务协议,享受安家费2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10万元(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以项目带动为原则)。
(二)受聘的博士人员符合我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兑现引进待遇。
(三)符合沈阳市“人才新政”相应条件的博士人员,学校将积极协助落实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