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除特殊要求外,年龄均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或报考: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 招聘人才类别和招聘具体条件
1) 领军人才
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中规定的A类、B类、C类人才标准。
2) 学术骨干
A类:
1) 年龄和学历职称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下(紧缺学科及业绩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资格);
2) 项目条件: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 论文条件:自然科学类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5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在影响因子二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科类近五年发表CSSCI核心版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B类:
1) 年龄和学历职称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紧缺学科及业绩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资格);
2) 项目条件: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
3) 论文条件:自然科学类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在二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类近五年发表CSSCI核心版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3) 博士
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紧缺学科及业绩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引进博士分为特需专业博士(C类)、急需专业博士(D类)和一般专业博士(E类)。
4) 其他优秀人才
引进条件一人一议。
5) 中学(正)高级教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师、专职辅导员待遇面议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心理学、精神医学、教育学(心理健康方向)
福利待遇
1. 博士、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资格)经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15000元/年(不年。
2. 引进的博士如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同类人员经济待遇3以学校政策发布为准。
3. 博士进校后可道选校内人才培养工程(天柱学者、龙山英才等),培养期内可享受“年薪制”,具体
5. 符合安庆市首位产业相关学科的人才,可依规申请享受安庆市引进人才津贴及相关待遇。
4. 国(境)外高层次人才经资格认证和学校人才评价机构评审,可参照同类人员标准适当从优确定待遇。
6. 学校积极协调人才子女入学(安庆市优质幼儿园、小学和初中)。
注:购房补贴浮动额度依据人才个人业绩成果及配偶工作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