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者应具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政治过硬、学术精湛、领导能力强。
2.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师德师风优良,为人正派,治学严谨。
3.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统筹协调和专业学科建设能力。一般应具有从事教学、科研、相关行业或者行政组织工作经历。
4. 取得丰硕技术技能成果或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应聘农林科技学院院长的,应具有作物学、园艺学或食品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背景;应聘动物科技学院院长的,应具有畜牧学或兽医学类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 每个任期5年,试用期1年。
2. 学校提供不低于120平方米住房一套。
3. 学校给予年薪50 - 100万元/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人一议”,具体情况面谈。
4. 学校协调安排家属工作,帮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5. 学校支持整合组建科研团队,并提供充足的办公、实验用房。
6. 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入编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