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学风;
3.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
4. 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思路;
5. 身体健康,聘期内应全职到校工作。
6.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在人才培养或学术研究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成为本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或优秀学者的发展潜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原则上不招收应届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