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2.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博士学历、高职称者优先;专业为保险学相关专业。
3.具备良好的保险学专业理论和技能,能够讲授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保险精算学、保险科技、保险经营学、保险业务实训等相关课程。
4.熟悉专业或行业前沿知识,能够胜任相关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工作。
5.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交流能力,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
6.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7.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和应用研究的素质与能力。
8.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具有一致性。毕业于国家“双一流”高校(学科)或国外知名高校优先。
福利待遇
1.根据大连市人才引进政策,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等人才引进政策。
2.学校与全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依据人才层次、从事专业、学历职称以及工作经历,并结合学校工资政策,确定薪酬标准。
4.福利:带薪寒暑假、绩效奖金、节日福利、健康体检、免费班车、免费宿舍、用餐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