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财政学、公共经济、公共管理或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备良好的财政学专业理论和技能,能够讲授公债、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财务会计、政府预算等相关课程。
4.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交流能力,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
6.有基层财政岗位工作经验、财政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相关经验者优先。
7.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8.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和应用研究的素质与能力。
9.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具有一致性。毕业于国家“双一流”高校(学科)或国外知名高校优先。
福利待遇:
(一)大连市配套人才政策
根据大连市人才引进政策,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等人才引进政策。
(二)学校人才政策
1.学校与全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依据人才层次、从事专业、学历职称以及工作经历,并结合学校工资政策,确定薪酬标准。
3.福利:带薪寒暑假、绩效奖金、节日福利、健康体检、免费班车、免费宿舍、用餐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