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民族观。
(二)品学兼优、治学严谨,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
(三)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科研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的,进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招收国内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能够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进站条件。
福利待遇:
(一)学校提供15万元/年的日常生活经费。合作导师及设站单位(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根据博士后科研能力及表现额外提供经费保障。
(二)提供学校科研创新基金经费支持。在站期间获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校按规定给予激励经费。
(三)出站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出站考核达到“良好”等次,一次性奖励5万元。可申请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应奖励经费。
(四)支持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出站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博士后,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引进。
(五)在站期间可根据科研需要申请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六)享受学校教职工校内住房、医疗服务、户口迁移、档案管理、子女入学等方面同等福利待遇,按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具体规定可通过合作导师查阅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