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交通运输事业,有志投身于引领海事教育、服务于建设交通强国。
(五)具备正常履行专任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专任教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其他条件,详见下文招聘计划。
(八)招聘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类推)。招聘社会在职人员,符合中级岗位任职条件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符合副高级岗位任职条件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符合正高级岗位任职条件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造诣高深,在本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具有带领团队协同攻关的能力的知名专家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及其他同层次人才,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十)不得应聘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 已取得中级职称,或科研成果已达到大连海事大学中级职称相当业绩水平
3. 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及发展潜力
福利待遇:
薪酬范围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