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 具有招聘简章要求的条件;
3. 需参加2025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除外;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5. 副高级及以上
6. 中共党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7. 现任副处级岗位(六级职员)或现任正高级职务或担任副高级职务3年以上;
8. 副高级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9.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不限
福利待遇:
1. 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