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身心健康,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
4. 科研潜力满足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 在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6. 专任教师岗年龄不超过45周岁,师资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3周岁。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福利待遇:
1. 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年薪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2. 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且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3. 聘为四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所聘岗位待遇,对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 配套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工作需求,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