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4.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5. 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 专任教师岗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岗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7.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具备岗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9. 报考人员不得出现以下情形: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0. 父母、配偶或者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11. 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者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1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3.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体育相关专业。主要从事《警察体育基础》《警察防卫与控制》《警用射击与战术》等课程的讲授和科研工作。专业要求:0403体育学(限体能训、运动康复、武术散、套路、跆拳道、柔击等方向)。
福利待遇:
1. 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福利待遇,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并享受警衔津贴。
2. 对学校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面议。
3. 引进的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带头人,采用年薪制方式进行聘用,具体金额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