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品德良好,法治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
(二)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在所申请的学科或流动站研究领域,满足以下科研条件中的两项: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B级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提供不少于2篇代表作。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
3.作为主持人完成或获批B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或社科奖三等奖(含)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5.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
6. 翻倍完成第1项条件的,可视同完成两项条件。
上述条件中项目、成果、奖励等的认定以及申请人所提交代表性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水平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评议确定。
(四)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
(七)我校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八)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安技术等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外语要求:英语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网络数据挖掘
福利待遇:
(一)在站博士后按照学校同类在编专任教师进行日常管理与绩效考核,包括安排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学校支持在站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和“优青培养计划”等专项资助计划,享受绩效考核激励政策等。其中,在站非定向就业博士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校同类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与人民警察身份挂钩的津贴补贴项目除外)。在站博士后其他岗位待遇,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执行(见附件5)。
(二)学校积极支持非定向就业博士后参与“师资博士后”培养计划,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且按期出站的博士后,经学校招聘考核通过的,优先鼓励留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