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治可靠,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 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能胜任教学及学科专业建设岗位要求,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专业水平突出者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5.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音乐教育、影视摄影与制作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 按学校规定享受薪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提供单身宿舍或住房;凡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的优秀人才可解决本人及配偶子女进京落户,进入事业单位编制。
2. 学校大力引进博士人才。对于优秀博士人才,除以上待遇外,提供5 - 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定期重点扶持一批教学名师及青年骨干教师,组织并择优推荐教师申报国家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高创名师、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国家及北京市教学成果奖、国家及北京市各类基金项目课题支持等;对成绩突出人才可按学校分类管理办法破格评聘职称。
3. 欢迎高层次学科带头人携团队加盟,我校将提供更优惠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