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 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
3. 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 应聘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并获相应学位;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 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9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
6. 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 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9.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运动人体科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物化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