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 博士研究生(1)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2) 010105伦理学
(3) 0301法学
(4) 0302政治学
(5)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6) 060107中国近现代史
8. 40周岁及以下(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限高校毕业生
福利待遇:
1.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