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范围:具有北京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因在京落户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岗位1可接收符合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条件、且能够提供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的非京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 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或符合中级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总局系统在职司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原则上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处级以下干部参照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该岗位设置专业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9月),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最高学历所学课程(可另附页),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踏实肯干,热爱实验室技术工作,团队和协调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