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管理工作;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会计上岗证者、具备财会类专业学习背景或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 具有研究生学历,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 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 具有较强的财务分析决策能力,并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6. 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福利待遇:
1. 经招聘工作组确认人选后,按照学校相关聘用流程办理入职手续,按派遣用工方式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 按学校及学院相关岗位薪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