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学科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或人工智能等相关学科专业。
2. 资历要求:应聘者须具备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同时,应聘者应具备大学、科研机构、相关专业机构团体的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
3. 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备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把握本学科国内外教学与科研前沿动态,展现出卓越的引领本学科持续发展的能力。
4. 为人正派,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勇于开拓创新。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在学术界、业界及相关领域有突出成就或影响力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福利待遇:
1. 首聘期为四年,聘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聘为院长或聘为相关学科的高层次人才。
2. 对于校外受聘人员,聘任后全职来校工作,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完成人才引进的服务期与任务,具体面议。
3. 受聘后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皆为省级示范学校。享受公费医疗、年度体检等,协助解决保险、落户和签证等相关事宜,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