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并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3.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含)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在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已获得或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4.具有团队工作精神及较强的科学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享受中级职称工资待遇,按上海市有关标准缴纳四金。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学院为其提供科研经费。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在上海无固定居所,学院为其免费提供住宿。
4.博士后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户籍迁入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