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收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二)师资博士后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科研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符合各团队岗位招聘要求。
2. 流动站及招收需求
船舶与海洋工程、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核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数学
福利待遇
1. 校级特殊资助
一、优秀博士后支持计划(每年3月份左右申请)
1. 面向本校新进教师、师资博士后和科研博士后遴选特殊资助人选,入选者资助期内给予生活补助不低于30万元/年。
2. 面向国际高水平大学世界一流学科青年人才遴选特殊资助人选,入选者一次性给予生活补助不低于30万元。
2. 地方性补贴
一、黑龙江省博后资助(每年9月份左右申请)
1. 新入站博士后连续两年每年10万元补贴。
2. 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最高50万。
3. 出站留省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省财政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
4. 出站留省生活津贴3600元/年。
二、山东省(每年2月份左右申请)
1.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两年40万)。
2. 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3 - 10万)。
3.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1 - 20万元)。
三、青岛市(每年2月份和9月份左右申请)
1. 科研资助青岛市一次性提供5或10万(青岛市所有的博后参与项目答辩,前20%获得10万元,其余人员获得5万元)
2. 每人每年8.4万元的生活及住房补贴。
3. 出站留青工作给予25 - 40万元的安家补贴。
四、烟台市(每年9月份左右申请)
1. 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
2. 出站留烟工作给予15万元留烟奖励。
3. 每人5万元的科研资助。
3. 国家资助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年3月份左右启动申报)
1. 特别资助
自然类18万元,社科类15万元。
2. 面上资助
自然类 8 万元,社科类 5 万元。
3.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资助经费12万元。
4. 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B档、C档
生活资助18万元、12万元(资助两年)。
5. 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A档
生活资助28万元(资助两年)、科研经费8万元。
二、国(境)外资助项目(每年3月左右启动申报)
1. 香江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为期2年。
2. 澳门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为期2年。
3. 中德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为期2年。
4. 学术交流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
4. 博后公寓
在哈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请免租金租住本校周转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