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专业方向:口腔正畸学临床技能培养与相关研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较大的科研发展潜力。
2.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3. 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
4. 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二)业绩条件
师资博士后 A 岗:近五年在本学科四级(7≤IF<10 或中信所 2 区)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 1 篇以上。
师资博士后 B 岗:近五年在本学科五级(5≤IF<7 或中信所 3 区)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 1 篇以上。
一般全职博士后:近五年在本学科七级(1≤IF<3、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研究论文)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 39 篇以上。
福利待遇:
1. (一)基本待遇
1. 师资博士后
A 岗:院内生活资助 70 万元/年(税前)。
B 岗:院内生活资助 50 万元/年(税前)。
2. 一般全职博士后
院内生活资助 35 万元/年(税前)。
(二)科研启动金及奖励
可享受科研启动经费 20 万元/人;取得考核任务之外的科研成果按医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三)其他待遇
1. 按照医院在编同级同类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在站期间可参照医院相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3. 对于达到出站要求出站留院的博士后,纳入医院人才政策支持计划,在职称、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4. 给予 1500 元/月住房补贴;
5. 入站后还可享受重庆市博士人才生活资助(8 万元)以及永川区的相关人才政策。
两年综合资助:
1. 师资博士后 A 岗:200 万元+(税前);
2. 师资博士后 B 岗:160 万元+(税前);
3. 一般全职博士后:130 万元+(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