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二)资格条件
1.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条件特别优秀者经单位研究后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即不超过45周岁。
2.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未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学位证的。
3.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