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海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能胜任本学科相关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依托我校申报海外优青等国家级人才项目须同时符合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6.招聘类型:教授。具备组建团队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前沿交叉领域等取得突出业绩的能力,受到业界公认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7.需求专业或方向:文物保护、考古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矿业工程生态学(植物生态学、修复生态学、人居环境生态学)建筑学(文化遗产保护、建筑历史与理论)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工程、隧道工程)城乡规划学(韧性城市规划、城市建筑安全与韧性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与韧性提升)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固废及低效矿与复杂矿资源化利用、环境地球化学、生态环境、生态地质方向)材料科学与工程(核结构材料、材料基因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系统与工程、人工智能、网络信息安全)。
薪酬待遇:
1.聘任岗位:
正式事业编制,聘为教授、博导;
2.薪酬待遇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制待遇;
3.住房安家
学校提供丰厚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同时按校内政策提供人才房;
4.科研经费
按校内政策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持,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
5.学术环境
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办公用房和实验空间,保障研究生和博士后招生指标,支持组建青年学术团队;
6.子女配偶
子女享受西安市一流的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源,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7.人才服务
协助申领陕西省“三秦优才卡”,可享受出行、户籍、教育、医疗、住房、居留、海关、外事侨务、创新创业、旅游、银行、保险等多项绿色通道或人才便利服务。
特别说明:
进入“海外优青”终审答辩环节未入选者,按学校引才政策,经评审后可聘为准聘教授、长聘副教授或准聘副教授,并纳入学校“优秀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同时,学校协助申报陕西省引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可获得陕西省相关规定的免税生活资助经费(视同政府奖金)和科研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