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海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能胜任本学科相关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依托我校申报海外优青等国家级人才项目须同时符合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6.招聘类型:海外知名高校终身教授、国际权威奖项获得者、学科领域国际领军者,以及依托我校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讲席学者、海外优青等国家高层次人才项目人选;
7.需求专业或方向:相变材料、气固两相流、工业固废资源化硅酸盐工艺技术、陶瓷与耐火材料(高温陶瓷材料基础理论及新技术开发、新型耐火材料应用基础理论及新技术开发方向)建筑材料(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功能型混凝土、混凝土外加剂、新型建筑材料等建筑材料与结构工程一体化方向)、凝聚态物理、磁性材料、新能源材料(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制氢、催化生物质能)、能量存储及转换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复合材料、材料计算与模拟:环境材料。
薪酬待遇:
1.聘任岗位:
正式事业编制,聘为教授、博导;
2.薪酬待遇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制待遇;
3.住房安家
学校提供丰厚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同时按校内政策提供人才房;
4.科研经费
按校内政策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持,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
5.学术环境
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办公用房和实验空间,保障研究生和博士后招生指标,支持组建青年学术团队;
6.子女配偶
子女享受西安市一流的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源,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7.人才服务
协助申领陕西省“三秦优才卡”,可享受出行、户籍、教育、医疗、住房、居留、海关、外事侨务、创新创业、旅游、银行、保险等多项绿色通道或人才便利服务。
特别说明:
进入“海外优青”终审答辩环节未入选者,按学校引才政策,经评审后可聘为准聘教授、长聘副教授或准聘副教授,并纳入学校“优秀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同时,学校协助申报陕西省引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可获得陕西省相关规定的免税生活资助经费(视同政府奖金)和科研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