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9年4月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入职的高层次人才和海内外青年博士,按文件要求享受学校相关待遇。
3.引进人才按照山东省和所在城市(济宁市或日照市)最新人才政策,享受相关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