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为准。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考专业需为水文学及水资源、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7. 具有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8. 具有5年及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9.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1)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2) 081404T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3)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1.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