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2.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
3. 年龄为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15日)。
4. 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5. 2026届高校毕业生。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8.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学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福利待遇:
1. 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十二级,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