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
3. 符合招聘岗位设定条件要求(见附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35周岁以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已认定或即将认定的注册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
福利待遇:
1. 试用期和聘用后按医院薪酬分配方案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