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与伦理,学风端正;
2. 一般年龄 35 岁(含)以下,获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
3. 获得国内外博士学历学位,学术水平高,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能力,有成为学校专任教师的发展潜力
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校发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另可按政策叠加享受国家、省市项目资助或人才补贴;
2.住房:提供校内博士后公寓(临近幼儿园、超市等)或租房补贴;
3.子女:享受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
4.国际交流:支持博士后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5.职业发展:在站期间可提前申请教职、申报人才项目;
6.其他:享受教职工年度医疗体检、工会福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