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副主任医师、医师(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学术背景;
3. 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 年龄要求:原则上正高级职称 55 岁及以下,副高职称 52 岁及以下,中级职称 40 岁及以下,初级职称 30 岁及以下(医师系列可放宽至 35 岁);
5. 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医院紧缺专业((紧缺急需专业:重症医学科、全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儿科、麻醉科、眼科、皮肤科、病理科、心脑电生理科等)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福利待遇:
1. 博士研究生:
1. 符合柳州市政府人才引进条件享受相对应的人才补贴政策待遇;
2. 提供事业编制(50 岁及以下);
3. 安家费(购房补贴)(学校 + 医院):60 万元起;
4. 科研启动费、实验室建设费(学校 + 医院):10 万元 + 10 万元;
5. 租房补贴或过渡性住房;
6. 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2. 硕士研究生:
1. 安家费:5 - 10 万元;
2. 科研启动费:5 万元;
3. 租房补贴;
3. 学科带头人:
1. 安家费:20 - 50 万元;
2. 科研启动费:5 万元;
3. 租房补贴。
4. 业务骨干:
1. 安家费:10 - 15 万元;
2. 科研启动费:3 万元;
3. 租房补贴。
5. 紧缺急需人才:
1. 安家费:5 - 8 万元;
2. 租房补贴。
以上人才引进待遇,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后发放。
6.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待遇:
1.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