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7. 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8. 具有本学科前瞻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在学术上具有一定影响力。
9.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团队协作能力,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可受聘相关二级学院副院长等岗位;
10. 任职期间需在阜阳理工学院全职工作。
11. 报名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 解决事业编制。
2. 实行年薪制。参考待遇如下:首聘期年薪30万元/年(税前),安家费10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需要提供,具体“一人一议”。特别优秀者不限以上待遇。
3. 首聘期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考核合格后,续聘工资待遇继续实行年薪制或按校内同类人员执行。
4. 协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
5. 提供过渡期住房供居住使用。
6. 符合阜阳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