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记录;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师德师风、职业道德;
3. 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 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发生过医疗、教学等事故的人员,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失范等情况受过处理的人员;
3. 应聘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应聘材料的人员。
(二)专业技能条件:
1. 应聘者应接受过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良好的、系统的专业训练;
2.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基本操作技能过硬;
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
(三)相关说明:
1. 医师岗应聘者若为硕士研究生则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2.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极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 医院会定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满足事业编制应聘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公开招聘纳入事业编制。未被录取为事业编制的人员,合同到期后可与我院续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