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高层次人才: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取得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
2)百人计划:
A岗:获得博士学位后具有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不少于2年的科研工作经历;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并具有明显发展潜力。自然工程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和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
B岗:具有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工作3年以上经历;取得较为突出研究成果并具有较好发展潜力。自然工程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7周岁;特别优秀和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
3)青年教师: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和学术发展潜力并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急需学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突出代表性成果人员可适当放宽。
4)专职科研人员: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和学术发展潜力并取得有一定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专职从事科研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急需学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突出代表性成果人员可适当放宽。
5)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及以上国际中文教育、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等
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