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 遵守宪法和法律;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且在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博士一般应在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端人才、高级工程类技术人才一般应在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紧缺、急需专业或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福利待遇:
1. 高端人才需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及专业能力,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分为领军人才、卓越人才、杰出人才、拔尖人才四类,相关待遇原则上“一人一议”,详询应聘学院。鼓励团队引进,团队成员待遇从优。
2. 博士英才需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教学、科研水平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分为A、B、C、D四类,具体待遇如下:
1. A类: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50万元、人文社科20万元;配偶(具有硕士学位)以人事代理形式安置;在校服务期间免费提供120㎡左右住房一套或20万元购房补贴;
2. B类:安家极费25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30万元、人文社科15万元;配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具有硕士学位)以人事代理形式安置;在校服务期间免费提供120㎡左右住房一套或20万元购房补贴;
3. C类: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15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无配偶安置;在校服务期间免费提供120㎡左右住房一套或20万元购房补贴;
4. D类:无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无配偶安置及住房。
5. 额外补贴:
1. 博士后出站并取得《博士后证书》者,安家费上浮10万元;
2. 具有正高职称者安家费上浮10万元,副高职称者上浮5万元。
6. 备注:
1. 服务期为8年;
2. 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分别享受待遇(若选住房仅限一套,另一方可享20万元购房补贴);
3. 特殊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4. 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认证;
5. 博士高层次人才专项奖励性绩效按学校当年政策执行;
6. 新进博士享受副教授待遇4年。
3. 高级工程类技术人才需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详询应聘学院。待遇包括:
1. 安家费5 - 10万元;
2. 科研启动经费10 - 20万元;
3. 按本人已有专业技术职务进行校内聘任;
4. 具有博士学历者同时享受2025年博士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