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卓越博士后为医院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招收培养的高水平全职科研人员,应聘要求如下:已经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未在我院从事过博士后工作;
3.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热爱科研、勤奋努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福利待遇:
1. 经批准设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展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有能力并按照计划开展科研工作;
2. 至少有1名博士后在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半年以上;
3. 2021年8月1日后设立的工作站给予40万元设立资助;新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给予5万元补助,设立资助和补助累计最高100万元;
4. 2021年8月1日后设立的基地给予20万元设立资助;新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给予5万元补助,设立资助和补助累计最高50万元;
5. 2021年8月1日前已设立的工作站、基地新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给予5万元补助,补助累计最高60万元、30万元;
6. 博士后在站资助:经批准备案进入工作站(基地)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后,在办理进站手续并完成开题报告后,给予博士后在站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最长资助两年;
7. 博士后留企生活补贴:对在沈注册且主要税收在沈,具备一定科研能力、承载能力的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分3年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8. 2年在站总待遇70万起,包括:a. 基本年薪25万元,资助2年;b. 学校为卓越博士后一次性提供8万元科研经费,合作导师匹配8万元科研经费;c. 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资助2年;d. 医院额外提供科研绩效奖励;
9. 其他待遇:a. 在以上收入的基础上,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国家资助叠加发放;b. 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并留(来)辽工作人员,辽宁省给予30万元奖励;c. 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职工同等待遇,可参与职称评聘;d. 学校支持博士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各类项目;e. 达到出站条件者,学校将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