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为人师表,普通话标准;
6.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工作技能;
2. 中共正式党员;
3. 专业基础扎实,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中至少有两阶段授予学位门类一致;
4.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备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教学研究宣讲的能力,能开展高等教育阶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或习近平经济思想等有关课程建设及授课,有一定科研能力,具备指导思政课程学科竞赛、课程思政类教学竞赛能力;
5. 热爱教育工作,了解职业教育规律和特点,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备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能力,胜任晚间值班和辅导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