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 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5.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6.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7.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 本科或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为数学专业。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符合学校人才引进岗位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金等人才待遇;
3. 符合济南市人才政策的,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