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在高校、研究院所取得环境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生物科学,地学等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博士毕业两年内),或近期可顺利完成博士论文答辩者,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英语读写能力,已在相关研究领域发表有影响力的论文;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较强的主观能动性,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4、有以下相关方向的研究经验者优先考虑:环境催化材料、离子交换树脂、水处理技术、环境分析、高级氧化、应用化学等领域
福利待遇
1、基本薪资为12万元/年,如获选“博新计划”、“水木学者”等项目,基本薪资可达到28 - 30万元/年不等;
2、深圳市政府对符合要求的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36万元在站生活补助;对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本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每人60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3、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每月提供租房补贴2800元;
4、学院设立博士后科研资助,标准为2万元/人,该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开展各类科研和学术活动;
5、博士后出站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深圳市相关补贴,如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共计36万元;
6、在医疗、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和其他教职工同等待遇;
7、在站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国家、省、市等各级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