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伦理,学风端正。
2.获得国内外微生物学、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合成生物学、生物工程、遗传学、生物化工、计算生物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物理化学、制药工程、材料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福利待遇
1.基础薪酬:最高可达研究所副研究员标准,优秀者可一事一议,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天津市奖励资助:
(1)天津港保税区博士后资助:研究所评价优秀者,可获得天津港保税区资助资金30万元(分两年资助)。研究所基础薪酬与保税区资助实行累加支持。
(2)天津市“博士后创新岗位”:天津市择优支持入选者20万元奖励资助。研究所基础薪酬与天津市资助实行累加支持。
3.成果转化奖励: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根据研究所制度给予额外奖励。
4.解决本人及新生子女落入研究所集体户口。
5.可申请租住研究所周转住房。
6.享受健康体检、带薪年假等福利。
※地方支持政策以最新文件和政府部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