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从事肿瘤放疗及相关工作十年以上。
2.理论知识深厚,临床经验丰富,掌握本专业关键技术,能独立熟练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并主持完成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3.具备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
5.具备放射治疗科科室管理经验,担任科室主任、副主任或省级以上医学相关学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福利待遇:
(一)薪资构成
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综合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二)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参考我院编制人员标准执行,双方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各种福利、补贴参照医院现行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2.在职在岗员工可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医院相关规定申请医院配套人才房。
3.支持团队引进,对优秀团队成员提供相应的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