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⑵ 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 身心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
⑷ 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学历、学位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⑸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福利待遇:
1. 住房: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领军(C类)及以上人才,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经海南省认定为拔尖(D类)或其他类(E类)人才,可分别申请5000元/月、3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 海南省政府将为全职在琼工作的领军(C类)及以上人才购买每年6000元以上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并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3. 其他相应层次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4. 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