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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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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图标 宁波
工作经验图标 经验不限
教育经历图标 博士
职位描述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
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所需学科(专业)为翻译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区域国别学相关学科、国际传播。 7. 职称取得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的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情况为准。 福利待遇: 1. 学术团队(T类):原则上由一名学术领军人才(A类)或学术带头人(B类)作为团队负责人,由3名及以上学术骨干(C类)或优秀博士(D类)作为团队核心成员组成。 2. 学术领军人才(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级教学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 3. 学术带头人(B类):博士或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至少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教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2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8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100万以上。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一、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一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 学术骨干(C类): (1)C1科研为主型:博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40周岁以下。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1项;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0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6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一、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一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C2教学为主型:博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45周岁以下。近5年内在二级核心期刊发表教研论文1篇且取得以下4项中的任意两项:①主持省级课程、或教材、或实践实验教学项目;②主持省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并结题;③全国教师教学竞赛(创新或青年)三等奖,或省级教师教学竞赛(创新或青年)一等奖,或获评省级教坛新秀;④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厅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3)C3社会服务与推广型:博士,45周岁以下,具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社会资源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政府部门正处级及以上或大中型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二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决策建议稿1项。近5年内,参与市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或大型项目(排名前2),且经证实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2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8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60万以上。 5. 优秀博士(D1类):博士,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后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近4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二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6. 上述五类引进人员,均需提供反映能力的有关证书、发表论文和论著、收录证明等详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相应待遇如下: (1)人才类别T:学校安家费协商,租房补贴每年2万元,补贴3年,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面议。 (2)人才类别A:学校安家费协商,租房补贴面议,可直聘正高。 (3)人才类别B:学校安家费200万元,租房补贴无,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无,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35万元、人文社科25万元。 (4)人才类别C:学校安家费150万元,租房补贴每年1.2万元,补贴3年,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无,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科15万元,可直聘副高。 (5)人才类别D1:学校安家费120万元,租房补贴无,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无,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科8万元。 8. 本次事业编制招聘所需专业均为学院重点发展学科,在上述基础上可另行商议平台建设经费。 9. 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20 - 60万元的宁波市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另外根据相应人才类别,还可享受15 - 800万元的安家补助。
发布时间:2025.09.22
工作地点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慈溪校区)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地点图标地点圆形图片
单位简介
基本介绍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成立于1999年4月,是浙江省首家进行高校体制改革试点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2004年11月,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浙江省首批独立学院;同年12月,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并获得最高等级评价。2010年,学院被授予首批“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018年7月学院顺利通过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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