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①英语语言文学
②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
③翻译学/翻译技术(英语方向)
④区域国别学
⑤波兰语/波兰语言文学①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海内外优秀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副高职称不超过40周岁;正高职称不超过45周岁;
②应届博士应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具有高水平的学术成果;高级职称应具有申请省级及以上级高层次人才的潜力;
③具备较强的学术视野和学术责任感,能够开展跨学科研究,团队合作能力强。
福利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1.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
2.提供长三角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根据个人情况可获得宁波市安家费、购房补贴和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总额最高100万元,详见《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对于紧缺学科或特别情况的,待遇可面议。待遇均为税前,扣税政策按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4.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等。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
人才类型
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
科研启动费
人文社科
薪酬
顶尖人才
不低于1000万
面议
年薪制面议
特优人才
不低于360万
≥60
学术领军人才
不低于240万
≥40
拔尖人才
不低于155万
≥20
高级人才
E1类
不低于115万
15万
按照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E2类
不低于110万
10万
E3类
不低于105万
8万
E4类
不低于100万
5万
备注:应聘上述高层次人才须对应符合最新《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认定标准,方能享受宁波市的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